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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9日    来源:市建设局  作者:建管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7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原受理科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原受理科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www.36365.com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409室建筑管理科

邮政编码:335000 

联系电话:0701-6227406 

 

附件:鹰潭市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www.36365.com

2018年7月19日

 

鹰潭市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建筑业企业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鹰潭市民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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