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移交城建档案?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作者:

问: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现在要把档案移交给市城建档案馆,请问城建档案如何移交进馆?

答:城建档案移交流程是:①自查自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照《建设工程文件资料报送(移交)目录》,对工程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等情况,进行自查自验。②验收申请。自验合格后,填写《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书》。③验收。城建档案馆收到验收申请后,对工程文件资料进行验收,提出初验、复验意见,并出具《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④发证。复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接手续,城建档案馆发放《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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